涉外公證書翻譯及公證書翻譯要求
日期:2020-09-03 發布人:尚語翻譯 來源:尚語翻譯 閱讀量:
由于公證事項種類繁多,涉及的面很廣,因此,與相對較為穩定的合同語言、信用證語言相比,公證語言的變化較大,尤其是要素式公證語言,不容易把握。然而,作為一種法律文體,涉外公證文書在詞法、句法及篇章等層面上仍有規律可循。總體而言,涉外公證文書在用詞層面上表現為準確嚴密、簡明易懂;在句子結構上要求邏輯嚴密、結構嚴謹;在語篇上則要求格式規范、統一 。
由于公證事項種類繁多,涉及的面很廣,因此,與相對較為穩定的合同語言、信用證語言相比,公證語言的變化較大,尤其是要素式公證語言,不容易把握。然而,作為一種法律文體,涉外公證文書在詞法、句法及篇章等層面上仍有規律可循。總體而言,涉外公證書在用詞層面上表現為準確嚴密、簡明易懂;在句子結構上要求邏輯嚴密、結構嚴謹;在語篇上則要求格式規范、統一。而就其語體而言,則表現為正式書面體,以體現法律文體的嚴肅性和莊重性。在涉外公證書翻譯過程中,譯者應熟悉公證文書的語言特殊性,做到譯文準確嚴謹、簡明扼要、規范統一。
1)準確嚴謹
做到譯文準確嚴謹,這是法律文體翻譯的基本要求。假如譯文語義模糊,邏輯不清,結構混亂,這不僅會嚴重影響法律文體的嚴肅性,而且也難以發揮其應有的社會功能。
2)簡明扼要
公證文書的語言在準確嚴密的基礎上,還應簡明扼要,盡量避免繁瑣。在翻譯時,對一些推薦信中具有中國文化的一些贊揚、鼓勵此類的套語,從譯文簡明扼要角度而言,不譯出也罷。在句子層面上也是如此,應力求緊湊。對于常見的學歷公證文書,如用一個句子即可將完整意思進行表述時,就應避免用多個句子,這也體現法律文體嚴謹的要求。
3)規范統一
譯文規范統一在公證文書翻譯中也頗為重要。在涉外公證文書翻譯過程中,要求譯文中的有關概念、名稱、術語的表述必須與官方正式的譯法相統一;同一譯名在上下文中必須統一;有關時間詞、出生年月日、數字等必須與原文和其他材料中的表述相統一;此外,因英語國家之間在某些用詞以及公證文書的格式規范等方面也存在著差異,因此,涉外公證書翻譯譯文還須與目的國的語言表達習慣及公證文書的格式規范做到基本統一。不少領事館拒簽的例子表明,譯文正是因為在規范統一方面出了問題。
此外,看似簡單的姓名翻譯也應規范統一。姓名的翻譯必須采用拼音,拼音必須完整、準確,切勿采用在平時英語課堂上使用的英文名。英語國家通常采用名前姓后的稱呼方式,這與我國的習慣表達不同,但無論采用哪種方式,譯文中的拼寫必須與相關表格、護照等材料中的表述完全一致。
綜上所述,涉外公證書翻譯的語言特殊性及其重要的社會功能客觀上要求譯文必須做到準確嚴密、簡明扼要及規范統一。這也是涉外公證文書翻譯的基本要求。而對譯者而言,不僅要具備扎實的語言功底,而且還應熟悉涉外公證文書的語言、文體風格及相關的法律專業知識。